各院部:
为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管理体系,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完善学生心理自助互助模式,培养有心理自助和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各院部遴选2025级本科新生班级心理委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各院部班级需结合实际需求,选拔1-2名班级心理委员。
2.班级心理委员应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考察-院部审核”产生,确保选拔出的人员符合心理委员工作要求。
3.为保障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建议优先选择有意愿长期投入心理服务工作的学生干部。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协调控制自身情绪、保持乐观心境。
2.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浓厚兴趣,工作积极热情,兼具爱心、耐心与较强服务意识。
3.善于沟通表达、观察力敏锐,拥有良好人际关系与亲和力,且保密守信、责任心强。
三、工作职责
1.组织心理活动:每学期在班级开展1-2次心理团体辅导或主题班会;搜集反馈、总结评估活动并调整形式,活动中关注学生心理,特殊情况报辅导员。
2.开展朋辈心理陪伴:为同学提供倾听与情感支持,缓解压力;保护隐私、明确保密界限,必要时提供心理资源或转介专业机构。
3.推进心理知识宣教:组织同学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石大心理”等公众号发布心理推文。
4.协助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其他必要事项。
四、关于“青葵”朋辈成长计划相关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目标
此次培训旨在帮助心理委员明确职责,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危机识别预防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二)培训对象、时间
2025级班级心理委员(具体详见后续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心理委员须参加培训且合格后上岗,各学院要对其提要求,保证培训时间,并安排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
2.培训班严格考勤,无故缺勤者不发《心理委员结业证书》。
3.学员培训结束后考试,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合格,方可获《心理委员结业证》。
4.经考核,排名前30%的成员将被评为优秀营员,并颁发“优秀营员”证书,具体考核标准待后续通知。
(四)管理机制
心理委员上岗前培训由心理中心负责,上岗后由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督导、心理中心协助。
五、名单报送
各院部应于10月15日(周三)前将填写好的《2025级xx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名单》(见附件)发送至xumx@upc.edu.cn。
联系人:徐铭雪 0532-86981501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