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校接诉即办工作效能的通知》(鲁教学字〔2025〕1号)有关要求,为更好服务师生,及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现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师生使用流程公布如下:
一、诉件上报流程
(一)问题上报
参考附件一:学校接诉即办系统注册步骤进行注册。
(二)查询办理进度。在首页中可通过点击【未提交】【办理中】【已办结】查看诉求的办理情况。
办理中状态的数据在学校未执行操作时可以进行撤回操作。
(三)满意度评价。可对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并进一步选择“办结”或者“继续办理”。
接诉即办平台是学校对师生提出的诉求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的服务机制,是学校依靠师生、关心师生、服务师生的重要体现,欢迎师生通过平台积极、主动、真实反映合理问题和建议。
二、平台诉求注意事项。
(1)诉求人应当如实表达诉求,并对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诉求人应当配合诉求办理工作,尊重工作人员,维护工作秩序,客观评价诉求办理情况。
(3)对妨害校园安全,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频繁占用公共资源,提出重复无理诉求的相关人员,将查实并严格处理。
(4)不属于学校职责权限范围方面的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不在受理范围。
附件一:学校接诉即办系统注册步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