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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充电宝使用管理及用电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辛福康 发布时间:2025-11-26 浏览次数:10

各院(部)

冬季是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高发期,近期我校学生公寓连续发生数起充电宝自燃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充电宝作为学生日常高频使用的电子设备,其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产品质量风险:使用无3C认证、假冒伪劣或采用劣质电芯的产品,内部电路保护不足。

2.使用不当风险:长时间过度充电、边充边用导致过热、放置在床铺等不利于散热的环境。

3.老化损坏风险:产品超期服役,或因摔落、挤压导致内部结构受损。

4.配套设备风险:使用不匹配或劣质的充电设备,导致电压电流不稳定。

为全面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各院(部)加强充电宝使用管理,并开展宿舍用电安全教育,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充电宝使用规范管理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充电宝使用安全专项教育,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1.必须购买标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志的正规产品,拒绝购买无品牌、无厂家信息、价格异常低廉的劣质充电宝。

2.充电时必须远离床铺、衣物等易燃物,严禁将充电宝放在床上、枕头边或密闭空间内充电;避免边充电边使用,防止设备过热;禁止长时间过充,充满后应及时拔掉电源。

3.定期检查自有充电宝,发现鼓包、发热、漏液等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对使用超过3年或出现性能明显下降的充电宝应及时更换。

二、强化宿舍安全用电提示

开展宿舍用电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提示以下事项:

1.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将电源线穿越通道、绕床铺设。

2.不超负荷使用插座,避免多个大功率电器共用同一插座。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违规电器。

4.离开宿舍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尤其注意充电器、插座等。

学工部与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公寓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请各院(部)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共同推进安全教育工作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保卫处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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