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公民康明凯,曾担任驻北京外交官,之后加入国际危机组织。他利用伪造的商人身份和虚构的经商事由进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间谍活动,搜集了众多涉及我国国家安全的信息,其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

·该案例清晰地展示了《反间谍法》所定义的“间谍行为”:境外人员通过伪造身份和虚构事由为掩护,进入我国境内,直接从事窃取、刺探国家秘密和情报的活动。
· 间谍活动常以合法身份为掩护,利用公开活动作伪装,具有极强的欺骗性。识别不能仅凭表面身份,而需关注其行为的实质。
·其搜集的“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实质性危害,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范畴。
某市国家机关处长岳某,在某地餐厅意外与境外间谍结识。在对方的利诱下,他最终被策反,并与该间谍保持了长达10年的情报关系。在这期间,岳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7400多份文件资料,其中包含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500余份,这些文件资料涉及我国新型武器装备等核心机密。
·此案是典型的“内部人员被策反”案例,涉及《反间谍法》中禁止的“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
·长达10年的情报关系表明,间谍活动具有持续性和隐蔽性,对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且持久的威胁。
·此案凸显了加强机关单位内部保密教育、人员管理和涉密载体管控的极端重要性。必须筑牢内部防线,防范“身边的风险”。
西北工业大学日前发现其电子邮件系统中存在一批以“学术”为掩护的钓鱼邮件,这些邮件内含木马程序,旨在诱骗部分师生点击链接,从而非法获取他们的邮箱登录权限。经调查,此次攻击的源头来自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其目的是通过网络攻击手段窃取西北工业大学的核心运维数据,进而对我国的基础设施进行渗透控制。

·该案例属于《反间谍法》和《网络安全法》共同规制的“网络间谍行为”,即利用网络攻击技术,窃取国家核心数据和秘密。
·攻击者使用“钓鱼邮件”等社会工程学手段,目标直指高校的核心运维数据和基础设施控制权,意图渗透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 各单位,尤其是涉密单位和高技术院校,必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升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技术防护体系,以抵御此类网络攻击。
某企业技术人员刘某,在多家招聘网站上留下了个人简历,不幸被境外间谍以“兼职”为名进行策反。间谍要求刘某打听我国某新区的规划、建设情况,并搜集国内多家重要电站的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图纸,并承诺给予6万元的报酬。然而,在双方即将进行交易时,国家安全机关的办案人员及时出现,将刘某抓捕归案。
·此案属于境外间谍利用“兼职招聘”为名,引诱、策反我境内人员为其搜集情报的违法行为。 间谍情报机关不仅策反核心涉密人员,也将目标扩大到能接触到敏感信息的普通公民(如企业技术人员),手段更具欺骗性。
· 以“高额兼职报酬”为诱饵,利用部分人员的麻痹心理和逐利心态,使其在不知法或不守法的情况下步入陷阱。
· 此案警示公众,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求职、社交等活动中,对不明身份人员的接触和异常的信息搜集要求必须保持警惕,并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利益
更与国家的繁荣稳定息息相关
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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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琴
审核:黄妍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