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和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812

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52号)和第三批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第三批省一流教材”)要求,学校启动第三批省一流教材和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工作,现将研究生教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和质量要求,且为同一主编,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选择“全册”类型申报的教材,若“单本”教材未达到入选标准,则“全册”不能入选。

(二)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党组织应加强对教材和申报材料的政治把关,所有参编人员都需要准备政审意见,校外人员应提早联系准备。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

(四)已经获评的两批省一流教材如果参加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其教材名称、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应用对象、书号、出版单位、单册/全册、册数等信息应与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保持一致。

三、申报限额及申报类型

各教学院部申报名额不限。

(一)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教材,省厅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教材建设奖。

(二)已获前两批省一流教材可申报全国教材建设奖,经省厅评审后择优推荐(见附件2)。

四、申报方式

(一)校内申报。教材第一主编填报《第三批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和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附件3,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政审材料学院党委盖章,其他单位编者须提供一级单位党委盖章版。纸质教材须提供出版的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从封面到封底的完整版本);数字教材须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须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请各院部于721200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linliang@upc.edu.cn

(二)山东省系统填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教材进行评审,根据山东省推荐名额,确定公示推荐名单,推荐教材主编于77日前登录山东省申报推荐系统完成所有材料填报。

(三)教育部系统填报及函报材料。根据省厅评选结果,推荐申报全国优秀奖的教材按要求进行系统填报,723日前完成,函报材料按照省厅要求进行邮寄。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梁琳,电话:86983798


附件1:工作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docx

附件2:学校获评山东省一流教材名单.docx

附件3:第三批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和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申报书.docx

附件4: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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