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十佳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激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担当作为、追求卓越,表彰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业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引导广大管理工作者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水平与服务效能,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十佳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 2 年,且目前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的专兼职人员,包括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党政领导、专兼职研究生秘书、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等,原则上向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申报条件
(一)坚定的政治素养与高尚的师德师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
(二)卓越的组织管理与高效执行力:具备出色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统筹能力,有效推进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善于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出色的沟通协调与团队建设能力:具备优秀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同理心,能有效倾听师生诉求,搭建顺畅的沟通桥梁,化解矛盾;善于与导师、研究生、职能部门、院系领导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形成育人合力。
(四)扎实的专业知识与管理创新能力:掌握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如培养方案设计、质量保障、信息化管理等);具有开放的学习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勇于探索和实践管理创新。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填写《开云电竞投注(华东)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原则上推荐人数1-2名。
(三)组织评审。由研究生院择期组织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五)表彰决定。公示无异议后,作出表彰决定,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其他事宜
(一)申报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推荐选拔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
(二)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评选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三)材料报送。请相关单位于2025年7月7日17:00前将《十佳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qian@upc.edu.cn,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十佳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研究生院609办公室。
(四)联系人:许倩,电话:86980961。
附件:十佳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