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实验室安全主题微视频征集大赛的通知 |
2025-11-05 |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意义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实验室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本次活动旨在警醒学生,强化学生实验室安全意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规范,加深对实验室管理要求的理解,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实验氛围,携手共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同时,通过创作安全文化作品,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安全文化的传播与创新,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传播”,在创作中深化理解,在参与中内化规范。
三、竞赛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二)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四、参赛须知:
参赛的微视频作品需为原创内容,应真实且客观地反映实验室安全文化的内涵,展现当代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一旦发现作品有抄袭他人创意的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将立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一)内容要求
微视频征集大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视频主体介绍实验室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如:实验室场所环境要求、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及危险源警示标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存放、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制度。
2、实验操作安全。视频主体介绍某项实验正确操作流程或设备操作规范:如各类高温高压条件下的实验及安全防护、气瓶的管理及使用、某合成实验操作流程。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视频主体为发现实验室内不符合安全规范之处,说明有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加以改正。如:化学废弃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式。
4、实验室安全设施配备及正确使用方法。如:灭火器、灭火毯、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柜使用方法。
5、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保存。如防毒面具、护目镜等器具使用方法。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向上,且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植入广告,不得涉及实验室机密。
2、参赛者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严禁抄袭、盗用版权素材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版权行为。
3、创作的视频需具备指导规范作用,能够作为实验室准入培训资料。
4、微视频内容可为真人操作讲解视频,动漫、Flash后期制作视频,以及其他常规形式的视频作品。
5、提交的视频作品格式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 min,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00 M。视频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
6、提交的微视频作品应附相关简单文字说明,简述视频内容、意义及影响,150字以内。
(三)参赛人数要求
参赛作品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加,参赛人数不得多于3人。
五、报名方式:
(一)参赛选手以参赛队伍为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18:00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207390082@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以“姓名(队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最终作品应包含:微视频作品、“参赛队伍报名信息表”(附件一)、“作品产权及涉密承诺书”(附件二)打印手写签字的照片、视频的简要文字说明。
联系人:刘志明
联系电话:19256166174
参赛QQ群:653687941
(二)赛程设置
1、报名阶段:2025年11月5日-11月30日
2、参赛作品评审阶段:2025年11月30日-12月10日
六、评选与奖项设置:
评选工作由主办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程序包括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奖项及奖品设置如下:
序号 | 奖项设置 | 奖 别 | 奖励个数 | 奖品设置 |
1 | 团体奖 | 一等奖 | 1队 | 小米行李箱 |
2 | 二等奖 | 3队 | 小米保温水壶 | |
3 | 三等奖 | 5队 | 联想U盘128G | |
4 | 单项奖 | 最佳人气奖 | 1队 | 雨伞 |
以上奖品均为团队内每位参赛队员1份,每队最多以3人计。
七、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一)总分构成
作品最终分数由微信投票和专家组评审两部分得分构成,微信投票得分占30%,专家组评审得分占70%,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伍的最终得分排序取名次,最佳人气奖为微信投票单项得分最高的队伍。各奖项之间无冲突关系,一支队伍可同时获多个奖项。
(二)专家评分标准
实用性:具有实际的使用和应用价值,对同学关注实验室安全起到一定作用,占比30%。
科普性:能够以浅显的、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向广大学生群体介绍实验室相关安全知识,占比30%。
创新性:作品创意新颖,从不同视角反映实验室安全与文化,拓宽安全教育的途径,占比20%。
观赏性:视频清晰流畅,易于接受提高学生对于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的兴趣,占比20%。
八、补充说明:
(一)主办单位无偿拥有在媒体上刊载、编辑所有参赛作品和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的权利。
(二)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借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凡送选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石油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