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2 作者: 浏览次数:1259
主 任:吴强明
副主任:张玲玲 周 鹏 王效美
委 员:合作发展处、服务山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团委,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战略政策研究室,教务处(荟萃学院),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教育发展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教学院(部)长
主要职责:统筹学校社会筹资任务及重大项目,推进各单位参与筹资工作,审议监督大额资金使用,落实学校引进捐赠奖励政策,广泛汇聚社会资源,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合作发展处、服务山东办公室,主任由合作发展处、服务山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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