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为规范学生出国(境)事务管理,确保交流活动有序开展,现对参加国际会议、学科竞赛、国家公派留学等出国(境)项目的学生作如下要求:
一、审批范围与时限
所有因公出国(境)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竞赛、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等项目)必须在出发前通过“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完成审批备案。审批需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流程延迟影响行程。
二、登录与操作方式
1. 系统路径:
电脑端登录“数字石大”→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选择“学生出国(境)交流事务”→点击“常设项目”(包含国家公派、出国参会、学科竞赛等模块)填报。
2. 填报要求: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出入境时间、经费来源等,并按要求上传邀请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三、未审批处理措施
未在出国(境)前完成系统审批的学生,需由所在学院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原因及责任归属,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否则,相关活动可能视为个人行为,影响学籍管理、学分认定及后续资助申领。
四、注意事项
1. 长期出国(境)(如90天以上)的学生,还需按学校规定办理保留学籍等手续。
2. 返校后须按时提交总结报告及出访材料,以便完成学分转换或资助结算。
五、咨询联系
如有系统操作或政策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王凌
•电话:86981981
•办公室:行政楼1210室
请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共同保障出国(境)交流工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12月31日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