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通知

发布者:廉亚楠发布时间:2025-11-2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服务我市科技成果参评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同时持续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建议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青岛市内单位单独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市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执行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登记条件

1.我校作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校的科技成果登记、公示、汇总报送等工作。

2.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3.自选项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国有企业等支持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其余(含个人自选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评价报告。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4.科技成果登记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

三、登记流程和要求

1.成果完成单位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或登录“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https://qdkjj.qingdaokjjr.com:8082/portal/#/technologyTransfer,以下简称“系统”),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以应填尽填为原则。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评价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鉴定意见必须填写)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于20251219日前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单独发送至lianyn@upc.edu.cn。

2.各项目组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登录“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将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盖章公示函扫描件(学校统一出具)、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附件资料扫描件报送至学校。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廉亚楠

联系电话:86981831

邮箱:shanbl@upc.edu.cn lianyn@upc.edu.cn

 

  

  

附件1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511月2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