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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现有文件要求,2024年依托我校承担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科研活动需要,申请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经科技处、财务处审批后,按照直接经费科目支出,无需编制预算。结余经费使用期限为3年(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1日起计算),若3年后仍有剩余的,由学校予以统筹。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该批次项目结余经费的绩效发放及结转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47月以来通过结题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及之前已结题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

二、工作安排:

1. 项目结项

79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项中上传结题材料,完成项目结题流程。(结题材料:省基金项目上传从云平台系统下载的基金委签章的结题报告,其他项目上传主管部门盖章的结题证明材料)

2. 绩效发放(一次性发放完成)及结转

710日下午4点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审核汇总后,发送学校科技处审核。(注:结转金额=项目余额-本次绩效发放额)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在绩效发放方案中填写发放金额。绩效支出只能发放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填写前应在财务系统中仔细核对剩余额度,绩效发放总额不能超过任务书中规定的绩效额度。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网上申报系统,按薪酬或劳务进行网上录入(发放人员及金额必须与填报的绩效发放方案严格一致),完成绩效发放财务申报,生成绩效财务发放表,并在附件1中填写绩效发放财务流水号。

3. 材料提交

714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科技处审核通过的《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负责人手签)以及财务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按要求签好字)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学院汇总上交至科技处。

4. 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及时审批办理绩效发放及结转手续。

三、有关说明

1.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流程完成系统内结项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信息;

2. 附件1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负责人。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海香

联系电话:0532-86983826

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2025年).docx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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