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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期满考核:202511日至1231日聘期期满人员。

(二)中期检查:202711日至1231日聘期期满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聘期考核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授二、三级岗位的聘期考核和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

(二)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负责调解教职工提交至学校层面的有关聘期考核的争议和纠纷。

(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和检查工作组。负责监督岗位考核与聘用相关工作,检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系列教授二、三级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和中期检查工作,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思政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聘期考核、中期检查工作。

(五)党政管理及服务部门、直属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聘期考核、中期检查工作。

三、考核(检查)内容

(一)聘期考核:以岗位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并确定期满考核结果。

(二)中期检查:以岗位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能否按期完成聘期任务进行评估,并做出中期检查结论。

四、考核(检查)结果的使用

(一)期满考核:结果等次及应用分别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其中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优秀的标准按《教师、思政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优秀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

(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已完成聘期任务、预计可完成聘期任务、完成聘期任务困难”三个等次。

对于师德师风优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完成聘期任务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已完成聘期任务”;对于师德师风优良、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任务核心指标过半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预计可完成聘期任务”;其他情况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完成聘期任务困难”,对于完成聘期任务困难的教职工,相关单位应逐一做出具体分析,帮助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

五、考核(检查)程序

(一)期满考核:各系列岗位分别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二)中期检查:按照个人自评、单位检查、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六、申诉

教职工对聘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须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申诉。

七、时间安排

期满考核及中期检查工作暂按以下日程进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1217日前,各单位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人员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

(二)1221日前,教职工完成聘期考核平台的填报和自评(数字石大-E站通-服务大厅-人事服务-选择相应岗位聘期考核入口),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3)。

(三)1225日前,二级单位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考核办法》对聘期期满人员进行师德专项考核(附件4),对教职工期满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1231日前,二级单位评议确定教职工期满考核及中期检查结果,将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结果报送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202619日前,学校完成对二级单位考核(检查)结果的审核,并公布考核(检查)结果。

八、其他规定

(一)在考核工作中,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及《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中石大纪办通〔20241号)中要求的工作纪律。各级组织机构的组建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的回避制度。

(二)工作业绩认定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中考核优秀标准涉及的奖励、项目、论文期刊分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奖励、教学项目、教学论文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执行。

九、工作要求

聘期考核是深化落实学校“2341”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契约精神、规范岗位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的关键抓手,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导向,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在考核工作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出现的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违规失责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崔雁                  联系人:安磊、刘晓怡

联系电话:86983825            联系电话:0532-86983056

邮箱:cuiyan@upc.edu.cn      

附件1.教师、思政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优秀基本条件.doc

附件2.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人员名单情况表.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docx

附件5.期满考核结果及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6.岗聘相关文件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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