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管理】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李浩发布时间:2019-11-10浏览次数:360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课堂秩序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考勤,提高上课出勤率,培养优良学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开云电竞投注(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开云电竞投注(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的主要渠道。抓紧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重要措施。

二、考勤范围

学生所修理论课、实验课、各种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考试、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等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都要按规定时间进行。

三、考勤方式

考勤采取打卡签到、常规点名和辅导员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生上课考勤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班主任、班长及其他班干部负责;其它各种活动由班委或团支部委员按分工考勤。

2、任课教师是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组织课堂考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到课率,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定期对课堂出勤有问题的同学提出诫勉,学期末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缺勤学生做相应处理。

3、班级考勤负责人要认真协助任课教师对每次课堂到课情况认真考勤,及时督促学生进行上课打卡,并填写《储建学院课堂考勤表》,如实记录。

4、旷课计入综合测评成绩。务必重视打卡签到系统,辅导员每天通过打卡系统掌握课堂出勤情况,未打卡考勤者需作出解释或记录旷课。如有代替打卡或其他欺骗行为,将对替打卡人全院通报,计入综测“记实部分”。

5、实行辅导员不定期跟班听课制度。除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外,同时了解学生课堂听课情况及教师授课情况。掌握各班级学生上课情况,每星期向班级反馈上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正建议,督促学生充分利用好课堂时间。

6、实行特殊学生谈话制度。辅导员应严格把关,并根据考勤记录情况约谈相应的学生。辅导员对于学习比较吃力,旷课或迟到早退三次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帮助他们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程度,督促他们端正学习态度。

7、学生课堂出勤率作为纪律处分和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

四、请销假规定

根据《开云电竞投注(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学生请假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由学生所在院部审批。

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但因急病或紧急事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事先打电话给辅导员老师口头请假(不可通过QQ等社交软件留言),事后2天之内须亲自补办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一)、请假种类

1、病假:因病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可持校医院证明履行病假手续。任何校外病假证明应经校医院核准后方能生效。危、重、急症病人可在休假后2天内由委托代理人持校医院证明至辅导员处履行补假手续。

2、事假:因事(含公、私事)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任何事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生效。

3、因第二课堂活动影响参加教学活动的一律不准假。

(二)、请假要求

1、各班班长及其他班干部无权准假,学生请假一律找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书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外出请假条》,请假原因和时间务必填写清楚,经辅导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2、凡请假3天以上(含3天),应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后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7天以上报学校批准。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由辅导员存档备查。

3、请假超过6周的需要办理休学手续。

4、参加实习、毕业设计的需首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准假后方可办理手续。

5、请假期满,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持相关证明向辅导员履行续假手续,凡未经批准续假而继续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五、考勤处理

1、如有旷课的学生,班长、团支书要在当日报告辅导员,查明原因,及时教育。

2、根据《开云电竞投注(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对无故缺席不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如下处分,以一学期为限计算:

1)累计无故缺席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无故缺席20-3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无故缺席40-5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无故缺席60-8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因无故缺席再次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无故缺席1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实践教学、军训等活动者,每天按无故缺席6学时计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每天按无故缺席6学时计算,累计后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每周定期由班级考勤负责人向辅导员提交《储建学院课堂考勤表》。每周五由学院统一通报当周旷课者,同时扣除“记实部分”成绩。

4、一学期内病假、事假累计不准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3

5、凡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包括警告),取消当学期评优选先资格。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本办法旨在提高学生课堂出勤率、保障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学与学习的环境,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望授课教师与同学们支持并贯彻执行。班级同学有权对考勤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考勤失误和包庇失职现象,可直接向辅导员实名反映。


储运与建筑工学院学生工

2019118

附件: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课堂考勤表.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