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的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防止学生因住宿夜不归宿而发生意外事件,根据《开云电竞投注(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开云电竞投注(华东)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凡我院在籍的,除申请外宿的所有在校学生公寓中住宿的学生。
第二条 纪律要求
学生在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宿舍就寝。未经允许,严禁发生夜不归宿行为,严禁学生未报备外出租房住宿。
法定节日期间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年级辅导员组织填写离校统计表并得到辅导员许可后,方可离校。突发特殊需求需要离校的同学,须填写纸质版请假条(或电话告知辅导员)并得到辅导员许可后,方可离校,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销假。
第三条 夜不归宿的界定
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年级辅导员请假,当晚未在指定的宿舍住宿的,按夜不归宿处理。
第四条 对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
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检查,由学生所在年级通知学生家长。按次数分别给予下列处理(以学期为限):
1.夜不归宿1-3次者,给予年级通报批评;
2.夜不归宿4-5次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3.夜不归宿5次者及以上者,上报学校,根据《开云电竞投注(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处分;
4.对所有夜不归宿学生,学院学生工作组一律认真查处夜不归宿原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规、校纪校规处理。
第五条 管理监督规定
1.明确职责,清晰管理模式,各年级应形成“学院-年级工作组-班长-宿舍”零汇报汇报制度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由班长牵头做日常零汇报工作和日常零汇报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逐级汇报,明确责任的汇报制度,树立安全红线,年级主要班团干部应起到末端抓手作用。
2.各年级严格落实零汇报工作,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长、各宿舍长应在当晚11点前掌握学生所在位置和归寝时间及动向;各年级应建立日常零汇报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班班长、各宿舍长应于次日早晨8点前监督落实同学是否归寝,如有夜不归宿等特殊情况立即汇报辅导员。
3.各年级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宿舍,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每周至少夜间到宿舍1次落实同学在寝情况;各年级应加强教育,明确红线。
第六条 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中的“宿舍”是指学生所在学院为学生指定的学生公寓房间。
2.本办法中的“正当理由”包括急诊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学生按时返回宿舍就寝的合理理由。
3.本办法中的“无故”是指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书面请假。
4.本办法中的“学期”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段,从正式上课之日起到正式放假之日结束,以学校教学日历为准。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月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