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及停放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以及我校校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安全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电动车行驶安全:
1、校园电动车需格外注意行车安全,禁开快车、开情绪车等危险行为。
2、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零部件问题,切忌强硬上路以防造成道路危险。
3、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路口车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4、当骑行电动车经过宿舍区时,不可大声鸣笛,恶意鸣笛,惊扰他人休息。
5、未挂牌的电动车请及时上牌。
二、电瓶充电及停放安全:
1、校园电动车决不允许在宿舍、实验室和工作室充电,以避免造成安全隐患。如发现违规充电行为,学院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档案。
2、电动车须停放在楼宇周边指定的停放点内,摆放整齐,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实验室、楼梯间等停放电动车。
请在下面抄写以下内容:我已阅读并承诺自觉遵守电动车使用相关规定。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