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党委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新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名单分发至各团支部负责人处,各支部按照要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1.工作安排:
(1)10月14号前,团支委酝酿提名人选:团支委会在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基础上,结合其日常表现,酝酿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初步名单。
(2)10月15号前,开展民主评议:各班级组织支部团员大会或相关范围的民主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团员和群众意见。
(3)10月15号前,团支部组织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排序:要求在广泛听取班级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团支委会讨论确定推优排序,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团支书将结果上报年级团总支审核,并将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团员群众意见表(附件1)提交邮箱1637218518@qq.com。
2.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流程。不得出现拉票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所在团支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关于新一批发展对象确定工作
1.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发展入党条件。
(2)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并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3)入党动机端正,思想政治觉悟高,集体荣誉感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违规违纪记录。
2年级推荐发展对象候选人人数
本学期发展对象计划指标为28名。
3. 工作安排:
(1)10月14号前,团支委酝酿提名人选:年级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名单下发至各班级。团支委会在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基础上,结合其日常表现,酝酿提出发展对象候选人初步名单。
(2)10月15号前,开展民主评议:各班级组织支部团员大会或相关范围的民主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团员和群众意见。
(3)10月15号前,团支部组织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排序:要求在广泛听取班级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团支委会讨论确定推优排序,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结果上报年级团总支审核。
(4)组织答辩与最终确定:年级团总支根据各班级上报推荐排序情况确定答辩名单,组织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组对各团支部推荐的候选人开展综合考察,最终确定新一批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名单。
4. 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流程。不得出现拉票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所在团支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年级评议遴选
1. 年级组织召开拟发展对象评审会议,获推荐的候选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学习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长不超过3分钟,可自行选择使用PPT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答辩评审小组由储建学院本科生党支部组成。
储建学院2023级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