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5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各企事业奖助学金细则执行。
二、奖项类别
企事业奖助学金(见附录)。
三、评审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00之前(成果从本人所在学段入学时开始计算,截至到2025年10月13日),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年级兼职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于10月15日9:00-11:00;15:00-17:00提交至工科C261。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本学期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
2.评审安排:学院统一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硕士申请者需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初评赋分。根据学院评审意见,按照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企事业奖项种类(需符合企事业奖学金评选要求,请查看各企事业奖学金评审条件)。若后期有第二批企事业奖学金,按照本次联评顺序依次递推,不再另行组织评审。所有申请者视为认同以上规则。
3.评审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公示。
四、评审材料要求
全体参评者(申请“瑞源助学金”者除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 《附件3: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参评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1-硕士 《附件4:2025年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参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硕士 《附件5:硕士赋分成果明细》(电子版一份,与附件4应严格对应一致)。
3.注意事项:
(1)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认定材料,科研成果相关材料需要本人及导师签字。(本人注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2)其他证明材料需要本人签字及相关认定人签字或盖章。
(3)二区及以上论文需提交学院网站报道截图及链接。
以上电子版材料提交务必一起打包传送给相关负责人,并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方式进行命名,本人所有纸质版参评材料请放于一个档案袋内,以“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标注。
特别说明: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奖助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获得奖助学金的成果。
2、已使用获评过国奖或企事业奖助学金的成果不可再次参评使用。二区及以上论文以在学院网站报道为准。
3、各专业课程成绩排名以本学期初公示的为准。
4、企事业奖助学金原则上执行1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的原则。
5、申报“瑞源助学金”的2025级同学无需提交上述材料,提交Word版个人及家庭情况介绍即可(有相关证明的可以附在文档中)。
特别提醒:如在评审奖学金中使用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违背学术诚信,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研究生奖助学金重在奖励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欢迎优秀硕士、博士进行申报!申请者请加QQ群:1071056851。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杨建敏、栗磊、张胜博。
附学校相关通知:
关于评选2025年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
https://csun.upc.edu.cn/2025/1010/c21834a472992/page.htm
2025年10月14日
附录:地学院2025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奖项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