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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离校前主动核查本人青岛市居民医保情况的重要提醒
发布时间: 2025-12-22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单位:

2025年是国家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实施的第一年,青岛市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提高、设置断保惩罚措施、设置连续参保/零报销奖励政策、新增大学生趸缴功能等。医保政策涉及学生切实利益,学生毕业、退学、结业等离开学校前,请各单位提醒学生主动核查自己的青岛市居民医保情况,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操作。

一、每年6月正常毕业离校的学生。

如果要去单位入职(或要去其他学校继续深造),可在9月前自行办理青岛市居民医保暂停,详见附件:《一、相关自助服务(四)暂停青岛市居民医保》(注意:建议同学们在切实有需要暂停的时候再暂停,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不急需,也可待9月份,学校统一集中进行暂停。

停保后到当年待遇截止日(通常为1231日)前,如要用到医保但无法使用的,可单独联系学校进行恢复参保操作(注意:请尽量避开假期,以免耽误使用)。

二、其他情况离校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每年6月非正常毕业(如提前毕业)、其他时间毕业、退学、结业的学生。

因医保系统、税务系统未打通,学生缴费、退费情况不能及时反馈,所以请已趸缴或已年缴的学生务必通过自助查询,确定自己离校时的青岛市居民医保情况。

(一)如离校时,存在未进入待遇享受期的趸缴或年缴费用,请务必于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申请退费详见附件:《三、医保退费相关信息》。

注意:大学生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新生的待遇享受期是从入学当年91日开始,其他年级的是次年11日开始,均到次年1231日截止。

 ⭐举例:2025级本科生,2025年趸缴了四年2026202720282029年度的费用,但是20263月退学了,则该生在20261231日前可申请完成202720282029年度的费用退费;如果该生在202711日才申请,则只能申请20282029年度的费用退费。

(二)如离校时,需暂停青岛市居民医保,可自行办理,详见附件:《一、相关自助服务(四)暂停青岛市居民医保》(注意:建议同学们在切实有需要暂停的时候再暂停,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不急需,也可待待遇享受期结束(通常为1231日)后,学校统一集中进行暂停。

三、所有学生离校后,不在我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不要再用石大学生身份参保缴费次年的青岛市居民医保,否则身份不一致会导致即使交了费也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同学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接续参保其他社会医疗保险,便于后续享受医保待遇。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1222日    



附件:

一、相关自助服务

(一)缴费情况自助查询

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爱山东政务服务”,点击“城市服务”, 选择“青岛市”,点击“青岛社保缴费”,按提示输入信息后进行认证,登录后,点击“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可查看缴费年度、对应费款所属期、个人实缴金额等信息。

(二)参保证明自助打印

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青岛医保”,点击“更多功能”,按提示输入信息登录后,点击“自助打印-居民参保证明”,选择打印年度,出现打印内容后(如无内容,请刷新重试),核对无误,选择“保存图片”或“发送邮箱”,下载后,自行打印即可。

(三)开具完税证明

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爱山东政务服务”,点击“城市服务”,选择“青岛市”,点击“青岛社保缴费”,按提示输入信息后进行认证,登录后,点击“城乡居民”,进入后点击“开具完税证明”,开具类型选择“首次开具”,“费款所属期”起止日期选择需要开具证明的日期,随后点击”查询”,查询到相关凭证后点击“开具”(完税证明首次开具后,状态将变为已开具,后续开具将在“补开”模块中开具),核对无误,长按图片可选择“保存到手机”进行保存。

(四)暂停青岛市居民医保

如果有毕业生要去单位入职(或要去其他学校继续深造),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办理青岛市居民医保暂停:

1)通过“青岛医保”小程序—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模块办理;

2)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模块办理;

3)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登陆账号—我要办—医保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减员)。

填上中断时间和中断原因后提交即可。

注意: 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截止日为:参保年度的1231日。停保后到待遇截止前,如要用到医保但无法使用的,可单独联系学校进行恢复参保操作,请尽量避开假期,以免耽误使用。

二、区医保局相关信息

1.青岛西海岸新区医保咨询电话(征缴、报销、政策咨询):0532-86166186

2.青岛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墩山路77号南区)二楼

三、医保退费相关信息

已趸缴或已年缴的学生如遇缴费错误或因提前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的,可对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年度的费用申请退费,退费流程详见“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2025122日发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错误,应如何申请退费?》(https://mp.weixin.qq.com/s/PfFH-GqbhtlRXTji3n7c6g

1.青岛市开发区税务局咨询电话(缴费、退费):0532-86989555

2.青岛市开发区税务局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88

四、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相关信息

网站:https://zizhu.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学生资助(upcxszz)”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32-86983247

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电话:0532-86981507

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

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工作时间:周一~周五(8:10-12:10,14:10-18:1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休息


备注:文中政策如有冲突,以青岛市医保部门解释为准;政策如有更新,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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